第十一混 真是有钱没地方花啊?

白格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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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花七十钱买你半锅狗肉。”

    这样才对吗,有竞争才有就进步。王凌点头道:“好啊,好啊!”

    锦衣老者道:“小哥,你可不能这样,这半锅狗肉你已经答应卖给我了,怎么又卖给别人了,这买卖可不能这么做的。”

    王凌装傻充愣的掰着手指道:“可是,可是我卖给他有七十钱,卖给你只有六十钱。”

    蓝服中年人笑着点点头:“正是如此。”说着就向自己的随从打个手势,示意赶紧把钱给了。

    “等下。”

    锦衣老者道:“我出八十钱。”

    王凌乐的嘴都合不拢了,直点头道:“好啊!好啊!”

    这时候,突然后面走出一位穿着长袍的俊才来,道:“我出一百钱。”

    “好啊!好啊!”

    这作者似乎只给王凌安排了一句台词。

    “我出一百一十钱。”

    竞争立刻变得想当激烈,大家都是热情高中。

    我去,爽快点行不,一十一十的加,多没劲呀,干脆就一百一百的往上加啊!我这汤都快煮干了。王凌听着都着急。

    “我出两百钱。”

    这锦衣老者也算是拼了,现在不是吃狗肉的问题了,而是争一口气了。

    大家左右望了望,没有人再做声了。

    锦衣老者傲然的俯视众人,好似在说,跟我争?真是不自量力。

    不就是半锅狗肉吗,这有什么嚣张的。王凌看到这老者的神情,都觉得想笑。

    可就在这时,凭空银光一闪。

    王凌眼中顿时一亮,只见一个穿着奇特服装的人将一锭碎银伸到王凌面前。

    王凌伸手就去抓。

    那人将银子往手里一扣,指着砂锅用蹩脚的汉语道:“狗---狗肉。”

    看这人打扮挺像日本人的,哎呦,原来是歪果仁呀,难怪出手这么豪爽,不错哦我看好你!王凌亲不自禁的说道:“ok!哦不----好啊!好啊!”这可是超乎他的预计了,他前面估算最多卖个一两百文钱,这人未出现时,也符合他的估算,却没有想到竟碰上了国际友人,这真是物极必反,前面倒霉成这样,也该是他转运了。

    这时候还没有日本一说,多半都是叫扶桑人,只不过王凌习惯叫日本了,因为扶桑国铜少,甚至可以说是没有铜,但是他们有金银,所以一出手就是银子,而且他们也爱吃肉,也懒得和你们叫价,直接一口价。

    这锭碎银大概有一两,也就是一贯钱,虽然唐朝银子不太流通的,甚至可以说是根本不流通,但是在一些大买卖中,比如买马,买大量的丝绸,特别外国商人来中原购买货物时,因为铜钱太重了,不太方便,这时候就需要金银了。

    王凌现在灰常的很激动,出价啊!大家快出价啊!你们的高傲去哪了,别让国际友人给压下去了呀。

    呵呵这要再往上叫,那就真的是傻子了。

    一贯钱才买半锅狗肉,这也多了不是一点了,不知道已经超出多少人的承受范围了。

    唉~看来是没戏了,王凌非常遗憾,但遗憾之余,又非常兴奋,从这扶桑人手中接过银子来,立刻咬了下,确认是真的后,顿时笑的差点岔气。

    这扶桑人倒也不客气,立刻招呼两个同伴过来,拿着几个大碗,一下子就倒去了一大半。

    王凌也没有做声,人家都花了一贯钱,当然得优待啊,就算他全部拿去,我也不会说什么。

    没戏了!

    很多人就离开了,省得看着嘴馋。

    唯独那锦衣老者还站在那里,看得出他对王凌的狗肉非常喜欢,走过去对王凌笑呵呵道:“这位小哥,要不我再出一百文钱买你剩下的这些狗肉。”

    那扶桑人大概倒去了四斤狗肉,这里还剩下三四斤的样子,但是再加上一些绿油油的野菜,看上去还是非常可观的,再加上狗肉的香味。

    王凌摇头道:“不行,我们自己都还没有吃午饭了,你买了我们怎么办。”

    锦衣老者咬咬牙道:“一百四十文,怎么样?”

    王凌抬头望着锦衣老者,道:“老爷爷,你真的很想吃么?”

    锦衣老者激动点点头,你这不是废话么,我不想吃,我会出这么高的价钱,傻吗。

    {迷之音:你的确挺傻的}

    “既然这样。”

    王凌瞧了眼小艺,道:“你肚子饿不饿?”

    小艺点了点头。

    锦衣老者立刻叫人拿来几个看着就没胃口的大饼来,笑道:“这饼我送给你们吃。”

    王凌“犹豫”了好一阵子,又跟小艺用眼神交流了片刻,才极不情愿的叹道:“好吧,这肉就卖给你了,但我也不占你便宜,这锅和这碗筷就都送给你了。”呵呵,极不情愿的。

    锦衣老者听这话怪怪的,有点受骗的感觉,好像我占你便宜一样。

    一条狗卖出一贯多钱来,还有这口烂锅,两三文钱我都嫌多了。

    但是话说回来,美味能够用金钱来衡量吗?特别是在荒郊野岭,要是在沙漠的话,一碗水可能都能卖出一千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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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土狗卖出一千一百四十文钱,这绝对是萨路基猎犬,{最贵的狗}毋庸置疑!

    当然,这都是王凌设计的。

    他刚才站在远处观望河边的那些人时,就在想这些人为什么在这里?

    很快他就想明白了。其原因就是前些天那场洪水,因为这是从东南边入扬州城的一条捷径,这里原本是有一座木桥的,可过行人,但是很多货物的话,就必须乘船过去,这也是捷径所在,如果绕大路的话,你得多走大半天,恐怕就不能在入夜前进入扬州城了,但是现在木桥已经被洪水冲掉了,而且船夫的船也被冲毁不少,所以船只非常少。

    这些外来人不知道梅花河情况,都想走捷径,结果就被困在了梅花河南岸。

    然而,这附近又非常偏僻,没有酒肆,绕路又太远了,而且因为扬州城近在咫尺,所以王凌估计着他们带的干粮肯定剩下一些难以下咽的粗饼。

    现在正好又到了正午时分,所以王凌故意在边上煮狗肉,勾引他们,让他们争相竞价,争取卖出一个好价钱来,简单来说,就是人多肉少,物以稀为贵。而这些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些有钱人,穿的这么华丽,有钱人享受惯了的,他们绝对会愿意花钱买,只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如果是穷人的话,王凌就不会有任何想法了,所以这笔买卖王凌肯定是只赚不赔的。

    结果也正如他所料。

    不过他以为这是他应得的,毕竟那场洪水差点没有把他给坑死,总得补偿一点给他把。

    这无肉一身轻啊,王凌和小艺两个慢慢悠悠走在山间小道上,可惜小野不会说话,就王凌一个人在说。

    “你慢点吃,这玩意就有这么好吃么,待会咱们还得吃大餐了。”

    王凌看着小艺狼吞虎咽的模样,急忙劝阻,他自己就吃了一小半垫垫肚子。

    小艺听后,顿时放慢了速度。

    王凌又从临时做的那包袱里面掏出一吊钱,足足有五百文钱,递给小艺,豪爽道:“这钱你拿着。”

    其实他身上也就两贯钱多,还了债也就剩下一贯多了,但是他却拿出五百钱给小艺,等于就是一人一半,这就是因为小艺在昨夜拿了不少肉和酒给他,他觉得小艺这人非常不错,王凌对盆友的原则就是有钱一块赚,大家一块花,他对钱看得真不是很重,因为在前世王凌都需要躲避人的追杀,所以活命之余只求开心。

    小艺先是一愣,随即摇头。

    “你虽然还没有成年,但好歹也是一个男人,没点钱在身上如何能行。”

    小艺还是直摇头。

    我靠这小子,给他钱都不要。

    王凌叹了口气,道:“好吧,其实我是嫌这钱太重了,你帮我分担一点好不?”

    小艺这才接了过去,揣入怀中,傻笑了起来,好像他从未见过这么多钱似得,时不时还伸出小手来拍拍。

    因为附近没有酒肆,他们又不好回梅村去潇洒,再说梅村那酒肆连吃肉都还得提前预定,二人走了半个时辰,这才在梅河上游发现一个小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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