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冲锋

三脚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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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亚历山大进入教堂的时候,雅各布就知道了。

    他派了三个人盯着教堂的情况,为的就是找回场子。他雅各布在格林镇也有几年时间了,第一次丢这么大的脸。手下死了四个人不说,自己还被捅了一剑。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等着看他的笑话,只要他没有把这件事处理的干净漂亮,帮会中眼红他的人就会扑过来咬一口。

    他不怕外面人,唯独怕自己人。

    “这几天大家收敛一些,等我伤好了,连本带利一次要回来。我疯狗雅各布可不是白叫的!”,他咬着牙,脸上露出了凶相,躺在病榻上挥舞着拳头呐喊着。

    哈诺在雅各布的赌场里出老千被发现,之后躲入了教会寻求庇护,雅各布带人上门抓人,反而被打伤的事情短短几天内传的人尽皆知。原本还说雅各布手下死了四个,不过传着传着就没有人传了,一开始听到的确很让人震惊,可再听听就会觉得可笑。教会里的牧师也敢杀人?开什么玩笑!就连雅各布的伤势,也在传闻中变成了他攻击教会的牧师,牧师反抗之下雅各布误伤了自己,并不是被牧师攻击的。

    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时代背景下,这种类似于传奇故事一样的小道消息非常的有市场,经过好事者的口口相传以及添油加醋,最后变成了雅各布和毕维斯为了哈诺大战三百回合,最终雅各布一招失手,被打伤了眼眶。因为害怕被人嘲笑,所以这些天一直躲着,不敢出来见人。

    而真相,只有双方自己心知肚明。

    这段时间相安无事,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每个人都有全力出手的必要理由,谁都不会轻易的妥协,必须有一方为这件事情买单。

    或者说,为了教会的崛起买单。

    镇子上最开心的莫过于治安官,雅各布所属的猛虎会势力庞大,远远不是他这样没有什么背景的小人物可以得罪的。平时雅各布虽然也有孝敬,可他的孝敬像是一种施舍,那种看垃圾的眼神让治安官敢怒不敢言。如今好了,终于有人来收拾他。

    这份宁静,在收粮前的一个星期终于被打破。

    雅各布除了坐镇赌场,收集消息之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收购粮食。

    粮食这个东西很有意思,少的时候不过是填饱肚子的糊口之物,一旦上了规模就成了战略物资。

    猛虎会想要继续扩大影响力和实力,必然要和更上层次的阶级打交道。这群吃人不吐骨头的贵族们只看眼前的利益,根本不谈未来。想要打动他们,就必须要有合适的敲门砖,而大量的粮食储备,就是最好的选择。

    大约接近两个小队的喽啰从莱姆城赶到格林镇,格林兰行省中产粮区都有猛虎会的人,一同到来的还有十几辆马车和五匹战马。

    这伙人的到来,宣示了教会和雅各布之间的矛盾,终将爆发。

    基米尔看着脸色铁青的雅各布笑的乐不可支,在莱姆城的时候,雅各布一直都以不要命著称,所有战斗都冲在第一线。很多人不喜欢他嚣张的为人处世,却又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如今能看到他吃瘪,即使是他的好朋友,基米尔也差点笑出声来。

    雅各布啃着大块的肘子,不时灌上一口从莱姆城带来的朗姆酒,脸色很难看,“这次我当了缩头乌龟,肯定要被人嘲笑。那小子有一点邪门,人少了我还真不太敢和他们斗,特别是他们最近又来了三个骑士。”,雅各布把肉骨头丢到地上,赌场里养的狗立刻扑了过来,叼着骨头一溜烟跑的没影。“你要帮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基米尔三十几岁,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头,体型偏瘦,眉毛很淡,眼角朝下,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他慢条斯理的吃着一种类似蓝莓一样的水果,点点头,“没问题,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老大交代了,今年最少要吃下二十车的粮食,只能多不能少。”

    雅各布眉头一拧,一辆车可以装五百公斤的粮食,二十车就是一万公斤,比去年的数目翻了一倍。他最终还是认了这个数字,猛虎会老大的手段外人可能不清楚,但是雅各布非常的明白。交代的任务办不好,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办事的人定然会生不如死。

    “明天早上,咱们就动手。”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色刚刚蒙蒙亮,十几个穿着劲装扎着腰带,提着短刀的喽啰和雅各布就从赌场后门离开。基米尔坐镇赌场,筹备收粮的事情,没有跟着。

    这么多人一起去,肯定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就算对方有三名骑士也翻不了天,而且他还给了雅各布一把手枪。

    这个世界的武器发展和另外一个世界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此时的手枪更像是锯短了的长枪,采用了后装类似米涅弹的子弹,一次只能装入一颗子弹,射击后需要退掉弹壳重新填装,比较麻烦。

    但是在近战之中,这种手枪的作用也是极大,可以起到决胜性的作用。

    雅各布也是信心满满,这次的报复行动他决定将教会里的人杀的一干二净,然后把教堂给烧了,以报上次受伤之仇。

    离教堂还有两百多米的时候,一行人速度慢了下来,昨天晚上已经安排和每个人的分工,三人从队伍里离开,他们要去堵着教堂的后门,其他人从正门强攻,一路杀进去。

    此时大家都在做最后的准备,帮派常年厮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法则。就比如说雅各布,他左手的虎牙护腕看上去好像是皮的,其实里面有夹层,穿透了十几根钢丝。加上刷了几层桐油的棉布,一般的刀剑根本砍不透。其他人也有类似的小道具,或是护腕,或是小圆盾。

    就在离教堂还有一百米左右的时候,雅各布和他身边的人突然听见了教堂里发出了一声振奋人心的呐喊。

    “力量誓言!”

    雅各布脸色猛地一变,右手拿着刀,第一个冲了出去,“快跟上,不能让骑士跑起来!”

    说话间三匹白色的战马载着三名骑士,从教堂一旁的马厩里冲出来。这些骑士套着锁子甲,带着t字的骑士盔,手中三米多长的骑士长枪端平,身体微微前倾,已经做好了冲击的准备。一百多米的距离对于已经开始加速的战马而言,不过是七八秒的时间。雅各布还没有来得及驱散手下喽啰,三匹战马就像是烧热了的刀,切入了黄油之中。

    雅各布就地一滚,耳边响起了骨折的声音和惨叫,三名手下被枪尖抵着撞飞出去,人在半空中张嘴就是一口鲜血喷出来。落地后翻滚两下,再也爬不起来。

    骑士们穿透了十几人的阵型之后直接丢掉了手中的骑士长枪,将马鞍上挂着的骑士长剑举了起来。这种骑士长剑有一米三四,或是一米五,四五十斤重。配合马匹的速度,不是重装步兵根本挡不住!

    骑士,一直以来都是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之王!

    雅各布咬碎了牙齿,还没有见到罗西的面,自己这边就折损了三人,他连滚带爬的避开马匹冲锋的路线,大声的咆哮道:“都不要和战马一条线,绕开!绕开!砍马腿!”

    亚历山大听到雅各布的怒吼脸色微微一变,他压低了声音说到:“再冲锋一次就下马,不能让他们这些废物伤了战马。”

    马本身就是战略资源,战马更是难得的战略资源。一匹普通的马想要培养成能上战场的马,需要两三年的水磨工夫,才能让战马不畏惧声响,不害怕眼前的敌人,用勇气贯穿敌人的阵型。

    教会已经很拮据了,每一匹战马都是十分宝贵的。

    马匹一转弯再一次冲锋起来,雅各布压低了身子,握着刀的手心里都是汗水,滑腻腻的让他有一种抓不住的错觉。面对飞驰而来的战马时候每个人的心理压力都是很大的,因为这时候不能出错,一次错误就会丢掉性命。他犹豫着要不要拿枪出来干掉一个骑士,可迟疑着还是放弃了这个决定。他要把子弹留给罗西,那个让他丢了大脸的小子。

    第二次冲锋不像第一次冲锋那样顺利,对方有了防备之后完全可以闪躲的开,仅仅是亚历山大击中了一个敌人。他手中的长剑毫无阻碍的将一个喽啰切成了两半,鲜血和新鲜的器官铺了一地。

    一穿过阵型,三人纷纷从马匹上跳下来,丢了骑士长剑之后换上了单手剑。没有马匹的协助,四五十斤的骑士长剑就是累赘。

    雅各布招呼着人围上去,突然眼角一跳,该死,罗西什么时候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