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杜高犬

地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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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处理野猪尸体,两人有不同意见,按照克雷吉的意思,让几条狗大吃一顿,剩下的直接扔在河边,任由大自然消化。

    张云却舍不得,他在国内,别说是狩猎野猪,连野兔都没有抓过,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头猎物。怎么舍得扔。

    提着枪走过去,把几条狗在野猪周围摆好姿势,准备拍几张照片。等回去之后就传到QQ上,好好炫耀一番。怎么也要把肘子那些人馋死。

    克雷吉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炫耀,但还是帮他拍了几张。

    克雷吉的两条斗牛犬也被他给征用。

    右边是体型庞大的野猪,两颗獠牙露在外面,显得狰狞可怕。

    左边是斗牛犬,面目狰狞一看就是好狗。后面还有几条德牧,隐约露出身形。而他则在中间,一手搂住斗牛犬一手拄着枪。

    随后找维萨丝帮忙,准备把野猪运回去,这时张云才发现维萨丝竟然连个手机都没有。

    他年龄也不小了,还连个手机都没有,只能说没人权。或者说以维萨丝的脑子还不知道用手机。

    开着车找来维萨丝,三人把野猪抬上车,回到别墅。

    张云开始收拾。先是烧开水把野猪烫了一遍,用松脂把猪毛粘干净。然后劈砍成小块,准备炖肉。

    可惜的是猪血早就流干净了,不然用来做血肠再好不过。

    用大盆装些盐水接血,然后搅拌血液,拌上剁碎的猪油和洋葱末、盐、姜粉、胡椒粉等调料后***扎紧捆实,放入锅中煮制即成。

    切片乘热食用,或作酸菜时血肠白肉同时放入。血肠味道浓香,油而不腻,再好不过。现在没有了这种好事。

    好在还有猪下水,这些东西外国人不喜欢吃,事实上他们就没有吃下水的习惯。

    西方人认为器官内,会累积大于其他地方的有害物质,比如重金属通常都会沉积在器官,所以他们不吃下水。

    但张云喜欢啊,国内下水可比猪肉贵多了,即使这样也时常买不到。

    先将各种香辛药料盛入布袋内,并与酱油、葱、姜、酱油、白糖、酒、食盐等一起放入锅内,再放入下水,加清水淹没猪肉。

    将不同品种分批下到卤汤锅中,用旺火煮烧至沸后改用小火使其保持微沸状态。

    先下猪蹄,煮30分钟后下猪头,再煮20分钟后下猪舌,猪尾,煮40分钟后下猪心、猪肚、肝、腰、大肠、沙肝、喉骨等。

    煮至全部熟透,猪头肉能插入筷子,猪脚骨突出外透,吃起来骨肉易分离时,在出锅前15分钟加入味精,出锅即为成品。

    张云感觉差不多了,捞出一块熟猪肉品尝。嗯,味道很好。还是热的太好吃了。

    一面喝着啤酒一面吃着猪肉,不错不错。

    而且他可是看着大锅吃的,想捞哪块捞哪块,想吃什么拿什么。那个感觉“爽”。

    这些东西,克雷吉三人是一口不吃。连一直胃口很好,张云以为什么都吃的维萨丝也摇头不吃。

    这让张云有种过年的感觉,家里每到过年都会买上一套猪下水。不过现在他倒是够肥的,这么一套猪下水,全都是自己吃。

    张云不禁感谢野猪的贡献,如果没有它的无私奉献,哪里有美味让自己品尝。

    当然该杀的还是要杀,作为一名农场主,野猪可是破坏他收入的祸害。这次张云改变了策略,连猎犬都没带,自己一个人行动。

    可当他遇到野猪,心里还是忍不住发怵,这是一个野猪群,足有十几头野猪。应该是入侵农场最大的一群,要是被它们的獠牙伤到,小命难保。

    察觉到张云靠近,野猪有些骚动,张云赶紧用法力安抚。于是本来气势汹汹的野猪,感觉张云像是最为亲近的亲人。

    以它们那豆丁点的脑容量,哪里会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遵循着本能,忍不住向张云靠近。

    等它们离得近了,张云忽然拿起雷明顿,照着野猪群就是一枪。

    伴随着一声轰鸣,当场有四头野猪倒地,其他的也被吓蒙了,不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吓的转身就跑。

    张云骑着马不紧不慢跟在后面,看差不多平静下来,又输出法力,安抚野猪群。然后等它们停下来,慢慢向自己靠近。又是一枪,倒下三个。

    野猪群吓得转身就跑。

    可惜它们无论如何逃跑,也没有办法躲开张云,都会傻乎乎的被御兽诀吸引过来,然后一条。到最后十几头野猪都被他一一干翻。

    张云不禁感叹,御兽诀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强。明知必死还会受到吸引。

    后面几天,张云把猎杀野猪的任务交给克雷吉,自己窝在家里安心对付猪肉。同时也上网上查找,准备买几条猎犬。

    没办法谁让家里的德牧不给力,连个野猪都对付不了。

    猎犬有很多选择,不论是藏獒、还是细犬都不错。前者就不用说了,经过商家前几年的炒作,几乎没有人不知道。

    当时吹的非常玄乎,甚至网上有人发帖称一獒战三虎,三獒沉航母,五獒干上帝,十獒创世纪。

    当然,这只是开玩笑,谁信谁傻瓜。但也由此可以看出藏獒是个不错的品种。

    找了半天,张云最终选择杜高犬。

    高犬又名阿根廷獒或阿根廷杜高犬,其拉丁名DOGO在西班牙语中意为斗牛犬,是在南美培育的优秀犬品种之一。

    20世纪20年代,一个阿根廷的育种者,安东尼奥·瑞斯·马丁那兹博士,为了护卫庄园、狩猎凶猛的美洲狮以及在美洲泛滥的野猪,最终育成了该品种。

    杜高有非常强的耐力,其白色的皮毛反射而不是吸收热量。

    杜高犬经常都会表现出一种聪明、坦诚、谦虚和友好的样子。事实上也是如此,杜高犬和主人很容易建立起感情,对主人的全家都会很友好,特别是对小孩子会显的更有耐心。

    如果家里有小朋友想养杜高犬的话,主人也不用担心凶猛的杜高犬会伤及小朋友。

    连美洲狮都敢对抗,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选择。

    照例开车去XN花卉市场。花鸟鱼虫不分家,一般而言,花卉市场内,有专门的区域是卖犬、卖鸟这些东西。

    漫步走在狗市,真是眼界大开。无论是丁点大小的茶杯犬,还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士提夫獒犬。观赏用的泰迪、萨摩耶,狩猎用的秋田犬、法老王猎犬,各种各样的犬类样样俱全。

    至于大名鼎鼎的“雪橇三傻”、“拆迁四天王”也能看到它们的身影。

    闲逛了半天,大饱眼福,张云过去购买。他的目的性明确就是杜高犬。所以选了家杜高犬最多的,直接过去点了五个小杜高犬。稍微跟老板讲了下价格,爽快付钱离开。

    当然,他不是随便买的,而是早就用法力法力扫视过,更美的是其中活力最旺盛的几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