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

草虫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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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女孩子在懂得有“爱情”这回事时,都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白马王子守候在身边,哄自己开心,有蜜一样的美酒,灌醉自己的心灵。我现在要讲的故事正是这样的。英子从高中毕业之后就是大姑娘了。但她父母没有多大的财产,也没有多大的权势。甚至在她的亲戚朋友之间,也没有有权有势的人。但正是这样的境地,她的父母亲却常常把她的婚事挂在嘴边。

    她高中的同学竞才和他是同一个镇子的,个子比她矮了些,所以总是坐在她的前桌。当母亲把她的婚事挂在嘴边同别人聊天时,她就想到了竞才。尽管他不是那么的出众,和她的白马王子的幻想也有相当大的差距,但她认识的男孩子确实是太少了。除了在学校里的同学外。但这些同学有几个总是令人看起来过于早熟似的嚣张,或老成,有钱的人家骨子里那种富家子弟的霸道令她对他们是没有好感的。而且这些人的毛病在同班就读的几年里使他们渐渐地暴露了他们的恶俗的本性。只有竞才性格温和,从不故意作出那种乖张的样子,也从不令女生难堪过。但是他家里也是一样的无权无势,除了农民这一广大的分母之外,再也谈不上地位。甚至后来她还了解到他的父亲还不得不到外头去给人打工。

    她觉得自己是美丽的,但却痛苦。因为在她闲赋在家两年之后,她自己也没想到竞才会托人上门提亲。似乎漂亮的女孩子总要经受这样的折磨似的,她不知自己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因为她很快就感觉到自己房屋的寒伧,墙壁上还没粉刷的粗糙的泥土,还有家具的破旧。这些使她确实有几分的害怕,一想到竞才的家里,尽管为他父母为他准备结婚而把原本破旧的房子粉刷一新,也买了一些常用的家具,甚至还把她一心向往的铝合金玻璃给安装在窗帘上,把原来的老式房间重新装修成现在的大房间。但她知道他家里本来就穷困的,竞才也不隐瞒地跟她说过那是借了一部分钱用来作装修的。所以,在她的脑海里,白马王子递来的高脚酒杯在竞才那里是不会实现的,漂亮的礼服她也得不到,甚至一支鲜花她也未必会得到的。因为竞才和他父亲一样四处给人打工,经济的压力她很容易就想像得到。

    于是,她觉得自己不能失去梦想。她梦想着能和自己的王子坐在宽大的房子里,梦想着银色的月光从漂亮的落地窗外洒进来,梦想到壁橱上光辉灿烂的小摆饰。甚至梦想着自己有一座仙境般的园林,有最时尚最漂亮的晚礼服。她梦想着自己能在最漂亮的年龄段里留下一盒盒的相册,每天晚上和白马王子能翻开它并听着两人悄悄的情话。她的一个女同学,嫁给了一个镇上的干部,每天晚上他们都骑着一辆两万多元买来的摩托车在镇上的公路上有说有笑地兜风,她的另一个同学,丈夫是个小老板,她常常和丈夫一起坐着那辆私家车到城里去采购一些物品。这些都令她羡慕极了,现在,她再看自己“再不小心,我都变成了一个庸俗的村姑了。可我一点都不比我的同学来得丑。”她心里想。正是因了这许多的利害,因了这许多的梦想,因了这许多羡慕,她最终拒绝了竞才的提亲。这令竞才有点失落,但她想人总不能让自己失去梦想的吧?

    “英子,和姨妈到城里去,包有大帅哥立马娶了你。”她的姨妈,一个高贵的妇人,比母亲还老却穿得比母亲更红艳的女人。姨妈来到她家时,一听到她的亲爱的乡下妹妹聊到外甥女的婚事时,就拍着胸脯打着保票说。

    “我才不急着嫁人呢?”她说“但我想让姨妈帮我在城里找份工作。”

    一切都很顺利地进行着。她和姨妈来到了城里,在到城里的前一天,她从一些同学的电话里得知竞才已经和另一个村的比她小点的农村姑娘结婚了。现在,她想自己从明天开始只要走进那个城市,自己就不会再是个农村姑娘了。所以当她从汽车站下车时,她就两眼望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牌细看,对来来往往的车流,以及两边的花圃园林感到了新鲜感。很快的在城里呆了两三天,她对常常从自己身边走过的那些少男少女们感到了无比的羡慕——她们拿着手机,嗲声嗲气地和人说着悄悄的话,可她在这里还是没有朋友。这时,她就常常到ic卡机上给自己的在乡下的朋友们打电话。甚至她还希望能象电视剧里演的一样在ic卡机前碰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但这一切都没有出现,但她没有懊恼。因为自从她到这里以后,她就觉得自己的王子也许就隐藏在这城市里头。所以她总是注意着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总是对自己说:不让任何一个机会流失。

    她在城里开始上班了。在姨妈的帮助下,她到一家房产公司里去作文秘,因为她毕竟有着高中毕业的学历。在城里,她很勤快,也很聪慧,不久之后,她就用工资买了个最时尚漂亮的手机,买了条漂亮的裙子,还买了个时尚的背包。但她从不和同事去作脸膜,作美容。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够漂亮的了。姨妈给她介绍了几个小伙子,却都没有让她中意的。再过不久,她自己搬出了姨妈的家。住在自己租住的套房里。

    她想家了。尽管她每个月都给家里打电话和母亲父亲说说话儿。可是,她越来越想见见他们了。于是她到经理那请了个假,经理很快就答应了。这样她回到了家里,在家乡的汽车站旁边,她买了瓶水。她不知为什么细心地观察了这个卖水的女人:和自己年龄大致是相当的,但脸上似乎有了一点点的时间走过的痕迹,她的手糙了许多,身上的衣服是廉价的布质模仿时尚的那一种。她庆幸自己没有变成这样的女人。在她转身的时候,她又看到了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朝这边跑了过来,嘴里叫着“妈妈,妈妈。”她回过头去看,惊异地发现孩子的身后是自己的同学竞才。她急忙地转过脸去,走远了。

    “幸好他没有看到我。”她想“可是,我为什么要躲着他呢?其实,同学间打打招呼不是很好吗?”在回家的路上,她想打个电话,让几个女同学一起来聚会。但还是放下了手中的手机。那个手机放她那一个漂亮的时尚的小包里,一路上引来了不少的目光。

    尽管她自己觉得挺得意的回到了家乡,但母亲和婶婶们对她还是颇有微词。因为她的婚事还没着落。这令她很是感觉到委屈。她细想想,几年前的白马王子愈发的渺远了。而她在家乡的那些同学朋友们,都为人母为人父了。一天,在家里看电视时,她忽然想起了在汽车站上看到的竞才,她仔细地又有点模糊地想着:他还是那个样子,只是成熟了许多。为什么他会让自己的妻子在汽车站边卖东西呢?确实是不应该的,作为一个男人,难道他连自己的妻子都养不起吗?

    回到城里的第二天,她忽然接到了经理的纸条:单身汉谭清荣幸地邀请美丽的小姐魏美英一起共进晚餐。时间定于晚上六点半至八点。

    啊,难道王子这一刻出现了?她想,这一次她没有再犹豫了。回到房里细心地打扮了一番,然后急忙翻开了一本时尚杂志,这是她很早就收集起来的一篇文章:和你共进晚餐。里头讲了与人共进晚餐时要注意的事项,要如何表现自己,要如何让打扮自己,要如何给对方留下好感的诸多“教程”然后她坐在家里,等着经理的电话。一直到六点半的时候,经理打来电话,她很快答应了,并表示同意。经理告诉她他的车子已经在楼下了。

    一切似乎来得很快,又似乎来得很自然。两个月后,她和经理开始同居“试”婚。因为她的同事告诉她要如此,不然后悔了可就晚了。在她和经理的房子里,她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和金钱布置了一切,她买了一个壁橱,上面放了许多的水晶球、名贵的酒以及高脚杯。她把那个落地窗窗帘布置成最漂亮的格调高雅,她还用了不少钱买了一个金鱼缸,当同事来时,对她的布置都大声赞叹着,这令她高兴极了。所有的人都说她简直就像是个公主,住在自己的王国里头,而这个王国只有公主与驸马两个人。没过多久,她忽然辞职在家,作经理的专职太太。每天傍晚经理只要有空,就开着车带着她在这个城市周围围绕了一圈兜兜风。每天晚上,她定了个规矩,要他在入睡前给她讲个故事。

    半年之后,她正式结婚了。婚礼仪式分三个地方举行,一个是在城里,她们宴请了同事和单位领导及朋友。另一个地方在她家里,她把一些朋友也请来,这些女友的境地早已不是她想像的样子了,有的开始厌倦了婚姻生活,有的作了幸福妈妈一心在家带着孩子,她的婚礼也很隆重,远近的亲戚朋友都请来了。在人们不断的祝福声中她笑的灿烂极了。还有一个地方就是在她丈夫的老家,一个比她家里还穷的乡下的地方请客。这时,她才知道自己也是这个穷乡僻壤的人家的媳妇。尽管这里令她很希望,但她只在这里呆了五天,又回到了城里属于她们自己的空间来了。

    “你不应该有那个表情,尽管我的家人很穷,但你我是晚辈,你不应该瞧不起他们。”她的丈夫说。

    “不,我没有。我只是不习惯。”她争辩着说。

    “你有。但你不要忘了你也是个农村的女孩。”

    “你胡说,你骂我是农村女孩?骂我没文化?你自己也是农村出来的。”

    “农村出来又怎的?我说农村女孩怎么就是骂你了?你不可理喻。”

    “你你”她还要说什么时,丈夫早已甩了门走了出去。

    她心里忽然感到了一种委屈。这种委屈令她伤心流泪。从此以后,丈夫再也不给她讲故事,再也不带着她到这个城市周围兜风,也不再和她一起坐着说着悄悄话了。终于有一天,她再也受不了了,用暴怒的声音说:

    “我是你妻子,不是你的仇人,你再把我当仇人我们就分开。”

    “怎么?我们不是夫妻?什么时候变成仇人了?”

    “这就是夫妻的样子?”

    她的丈夫似乎没有想到这一层,支吾着说:

    “那那怎么才才算是夫妻?

    这一次,是她把手中的金鱼缸摔碎在地上,金鱼在地上扑腾了起来,似乎正在痛苦地挣扎着要呼吸一样。

    自从丈夫第一个晚上喝醉酒回来以后,似乎他就上了瘾,从此以后几乎每晚都醉熏熏地有时候倒是客厅的沙发上睡,有时候倒在床上大睡,有时候躺在地板上睡。他弄得满房子的酒味,浓浓得呛得她难受。她绝对没想到自己最后竟然嫁给了一个酒鬼。但成为酒鬼的代价是他很快因公司内部的调整失去了经理的位置。这样,他醉酒似乎更有了理由似的。而她却反而愈来愈害怕那酒味了。他在客厅里,她就躲在房间里,他在房间里,她就躲到他的写字间里。第二天,她只得把房子好好地清洗一遍,把窗户打开,这样才能释放那些浓浓的酒味。没想到的是,有一天,她花了一个上午才整理好的房间,他中午竟然回来时又吐了满处都是污秽,酒气反而更加浓了,令她不断地咳嗽。

    “要喝,你就等着喝死好了。”她朝他大声嚷了起来。

    “贱女人,巴不得我死是不是?”他突然变得蛮横不讲理起来,抓住她就是一个巴掌。她再也顾不了许多了,不顾一切地用脚踢了他,没想到正踢到他的裤裆处,他一下子捂住了下体,蹲了下来,而她也愣了,一下子不知怎么办才好。过了一会儿,他忽然站了起来,纠住了她的头发,顿时她觉得他的拳头暴风骤雨似的朝她身上落了下来。

    她蹲在地上,脸上青肿一片,连手臂也肿得抬不起手来。而他许是酒后,竟然在打完她之后走进房间里头去呼呼大睡了。她在休息了好长一会儿,才渐渐地站起来,打开房门,离开了这个家。

    第二天,她打电话给他,说:

    “我们离吧。”

    “不离。”他说。

    “离吧。我想离了。

    “我打你是我不对,我也是因为喝了酒嘛,但你也不能说没错”他还没说完,她就把电话给挂了。

    过几天,她又打电话给他,说:“我们离吧。”

    “不离。”他说。

    “我把孩子也打掉了,如果你还不肯,我就准备向法院申请离婚了。”

    “法院申请了我也不离。你怎么没经我同意就把孩子打掉了,你是不是人?”

    “你不就是怕我得了你的房子吗?我已经知道你在外头有个相好的了,所以你才打我打得那么狠。房子我可以不跟你争,但你得拿钱补偿我。我总不能白白让你给打了吧?”

    “钱?你要多少?”

    “十万。”

    “十万?这么多?我现在没有?”

    “别蒙我,房子对半开都不止这个数目。”

    “我们见见面再商量商量?”

    “可以。”

    她坐着车从那个城市离开了,汽车一路上有点晃,晃得她的眼睛怎么睁也睁不开。她实在觉得挺累了。现在,她回来了,这样的回来令她有点像战败的将军回来的样子。她闭着眼睛,一点也不敢睁开,因为她怕刺眼的太阳。尽管一副墨镜始终都不离她的脸颊。但她就是觉得累。

    车子到站时,她等着全车的人都下了车,才一个人缓缓地从车厢上下来。家乡的蓝天似乎高得多了。这是秋天了,天高气爽的感觉似乎只有在乡下才能感受得到。她从车站走了出来,看到了一群可爱的小女孩背着书包准备上学。这样,她才记得现在是中午了,可自己还没有吃饭。她看了看周围,忽然,她想到竞才的妻子那里买点水喝,或者,和她说说话。但汽车站旁摆着的好几家小吃店、零售摊里,她怎么找也没有找到那个卖水的女人。于是她叹了口气,离开车站。

    要雇辆摩托车到家里吗?反正也这么迟了。但她还是想走走。于是,她随便买了瓶水,沿着家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她看到许多的农人骑着车子来来往往。公路两边是许多的农田,农田已经都收割完了,留下一茬茬的稻梗,有点枯黄下去。天气有点冷,尽管阳光很刺眼,但一点也没有暖和的感觉。春秋交替,总是这么快的。容不得人有多少的幻想,也容不得人有多少的犹豫。时间从来不会再回过头一次的。

    她沿着路一直往前走。她看到许多收拾农作物的农民或者用摩托车,或者用板车,或者用拖拉机,正在把收获起来的地瓜、蕃薯、稻草等从农田里运回来。在路上走,她也能感受到一处劳动的美,和丰收的喜悦。她似乎变得更加的倾心沉醉于这样的农家风景里头。

    远处行驶而来的是一辆三轮摩托车,车子正渐渐地到了爬坡处,这时候,她看到车上下来一个人,在后面慢慢地推着,而侧边的车斗上装着些蕃薯,一个小孩子坐在上面。一会儿,似乎蕃薯装得太重了,那个坐在一边的人也下了车,手握着扶手,摩托车的声音很大近乎嘶哑,但车子还是缓缓地行着,忽然,那个孩子也叫嚷着要下车,那个女人把他抱了下来,孩子有四五岁的年纪了,也扶着车身,三个人一起推着那部满载着蕃薯的三轮摩托车从坡底下渐渐往上。三个人有说有笑,孩子不断地叫着“我是孙悟空,我力气很大,哎!”他的声音很大,接着,那位母亲的笑声也挺大。这一幕令她看得有点着迷。

    当那三个人越来越近时,她忽然发现那竟是竞才一家。啊!她愣了,她看到竞才的脸上有一种古铜色般的美,刚从农田里回来的他头发有点蓬乱,而令她更吃惊的是他在自己的眼里,仍然还是那个样,似乎一点也没有变一样,还是那个个子比他矮点,性格温和,从不让女孩难堪的竞才。

    “竞才!”她走了过去,叫了他一声。

    竞才忽然听到这样的声音,急忙刹住了车子,放了油门,另一只手抓住了离合器,抬头看这个穿戴时髦的女人。但他确实想不起来她是谁了。

    “我是魏美英!不认得我了?”说着她把手上的那个包包放在自己的肩上,然后腾出手来要帮他推那辆三轮的摩托车。

    竞才一听到她的名字,心里忽然震了一下,但很快就说:“我我还真认不出来了。你变成这个样子,我哪认得呀”

    一见到她要帮着推车,竞才的妻子急忙说:“不要,脏,等会儿把你手弄脏了多不好意思。”

    “没事。四个人一起推,推得更快点是不是?”然后她伸手摸了摸竞才的儿子的头说“他几岁了?”

    “五岁了。”母亲急忙回答。

    “儿子,叫英姑姑。”竞才冲着儿子说。

    “英姑姑好。”小孩叫了声。

    “哎,乖。”

    三个大人很快就把摩托车推上了坡顶。竞才说:“谢谢你,这坡挺长的,你可真帮了大忙了。”

    “谢什么谢?你们一家三口,力气比谁都大呢。”然后摸着竞才的儿子的头说“我们的孙悟空在此,力气大着呢。”

    小竞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回过头,说:“我要回家了,有空到我家去坐坐。”

    “哎,好的,有空也到我们家坐坐。”竞才的妻子说。

    “嗯。”她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来,半开玩笑地说“竞才,你怎么这么不会怜香惜玉?让你妻子干这么重的活,还让她在车站边摆杂摊。”

    “你怎么知道我在车站边摆杂摊呢?”竞才的妻子问。

    “我找你买过水呀。”

    “哦,难怪我说眼熟呢。”她笑了起来。'

    “怎么,”她冲着竞才问“连你妻子都舍不得放在家里好好伺候着吗?”

    竞才不知怎么开口才好,只是说:“当农民就这样,哪能像你混得那么好。她跟了我,就是那个命!”

    竞才的妻子说:“这有什么,怎么就不是我俩养活我们自己呢,什么命不命的,乐意就行。”

    她笑着说:“开玩笑的,你们这样很好,竞才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一点没有变。我才真的羡慕你们夫妻俩呢。以后有同学问到我,就说我回来了。跟你们在一起。”

    “哎,有空到我家聊天去。”竞才冲着她远去的身影叫了声。

    她沿着公路走,走了阵子,忽然想哭起来,心里不断地说:“我哪混得好?就混了皮包里的这本离婚证。什么白马王子,全是骗人的。”

    秋天的中午,阳光有点苍白,照耀着山谷田野,她看到几只麻雀在田里跳跃着寻找些粮食。所有的她最早以前的梦想忽然都呈现在她面前似的,秋天过后就是冬天,但她的脑子里似乎有一盏烛火,慢慢地把所有的这些梦想一个个地烧掉,一直到这盏烛火越来越大,与天上的太阳同样光辉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