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谁能C位出道(二十四)

木叶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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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需要找到当初事件的概况。”

    凌琛站在公寓里的密室中,拿着一支笔,在白板上整理得到的资料,上面画着一副人物关系图。

    有他自己、凌成泽在内的很多人。现在又多出来一个着重用红色马克笔圈出来的人物A。

    凌琛抱臂端详着这块白板,思绪翻涌,却不能理出来一条明确的线,乱糟糟的堆在一起让人头疼。

    电脑提示音响起,凌琛手中转着的笔忽然一顿,他快步坐到电脑前,是一个新的邮件通知。

    邮件经过加密,看不出寄件人是谁。正文没有内容,只有一个很大的附件。

    打开附件,几百页的文档归理的井井有条,甚至贴心的标注出了需要注意的地方。

    凌琛一目十行,过滤掉粉饰太平的东西,不一会儿就看完了这个文档,这是关于他们父辈那一代的事情,有些事人尽皆知,有些事却私密至极。

    虽然心中存疑,对这份文档的真实性保持观望,可就怕里面的事情半真半假,即使随意挑出来一个隐私,就足以在商业圈掀起轩然大波。

    金钱下面掩盖的是墨迹斑斑的罪恶,支撑起商业帝国的是无数人的牺牲。

    青天白日之下有多少阴暗的交易,来来往往的人们无暇关心。可一旦撕下表面的伪善,暴露出的罪恶行径赤裸的展现在众人面前,那时候,才会意识到,原来,这个世界的规则还可以这样玩弄。

    凌琛走出密室,已是晚上七点半,电视机正播放着天气预报,明天这里是一个灿烂的晴天,可后天就成了瓢泼大雨。

    他决定现在就回老宅一趟,那里住着凌成泽的父母。

    凌云南躺在沙发上带着老花镜看报纸,看了一会儿开始生气,把报纸摔到地上,闭着眼生闷气。

    凌母正在旁边照着镜子,欣赏自己刚刚种的睫毛,被吓了一跳。不满的抱怨道:“你这是干嘛啊,一天天那么大火气。”

    凌云南恨铁不成钢,“你看看,你看看这张报纸上写的什么?!你儿子凌成泽干的好事儿!”

    凌母不乐意,“什么叫我儿子,他不是你儿子嘛。再说了,儿子不过就交了个女朋友,又不是要结婚,那些无良媒体管的太宽啦。”

    “管的太宽?他在外面干的什么事儿你不清楚么?”

    “不就交了个练习生当女朋友嘛,又收拾了许家的女儿。这不应该的么?许家怎么能和我们家比。成泽是凌氏集团的CEO,怎么能让别人欺负了去?”

    “你又是这幅样子,他现在这样儿的脾气,就是被你给惯的!你看他什么都是好的。”说完重重叹了一口气。

    凌母直接摔了镜子,“你这什么意思。你又想那个杂种了是不是?他死了那么多年你还想着他。怎么?成泽是不够优秀么?你天天想着那个私生子。”

    “我没事儿想他干嘛,你这话说的,我……”

    “你可算了吧。”凌母翻了个白眼,虽然有好好保养的皮肤还是爬上了皱纹,在浓妆的衬托下俗气万分。“你睡着了,有时候还会在梦里喊哪那个贱种的名字呢。你以为我不知道么?我是懒得搭理你。我儿子就够好了,是你那个弟弟比不上的。”

    凌母说着就得意起来,提起她儿子,就满心的喜悦欣慰。

    有人来通报:“老爷,夫人。凌总来了。”

    凌云南奇怪,“他来干什么?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让他进来吧。”

    凌琛走进好几年都没有踏步过的家里。凌家老宅只能由继承了凌氏最大股份的一家人居住。

    本来这里是他们一家人的家,可现在,他孑然一身,房子也归为了别人。

    “快,进来吧,我和你嫂嫂天天盼着你回来,今儿个,你可算见见我们了。”

    凌云南脸上的假笑让凌琛反感,他直接开门见山,“我来是想问一下,你们记不记得我小时候,家里有一个和我年岁相仿的孩子,出意外去世的那个人。”

    凌云南脸色一变,和凌母交换了一个眼神,掩盖道:“不记得有这个人了,凌家人那么多,我怎么可能记得过来。话说,你问这些干什么?”

    “那好。”凌琛不愿与他们过多纠缠。“大哥可知道城南酒吧里那个对你很是痴情的人么?”

    凌母狠狠的剜了一眼凌云南,“什么人啊,说来让我听听。”

    凌云南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眨眼皱眉想要组织凌琛说话。

    凌琛反客为主,“这个故事有点儿长,我们坐下说吧。”

    城南酒吧不是在城南,酒吧老板起这个名字可能是喜欢这个名字所带的韵味。里面的装潢也是上世纪纸醉金迷夜上海的风格。

    里面的姑娘烫着大波浪卷,烈焰红唇,烟波迷离,撩人至极。是顶级的风月场所,一般人消费不起的地方。

    里面的头牌余欢儿更是千金难得一见。若是喜欢附庸风雅,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信手拈来;若是热爱火爆奔放的性子,她也可以扮做兔女郎跳一段钢管舞;若是来感受温良居家的感觉,她就能带着围裙绑着头发,做一桌家常便饭。

    总而言之,有了这一个女人,你就像是拥有了一个后宫。

    慕名而来的人很多,为见她一面一掷千金的也不少,可真正见过她的,少之又少。

    好歹是一个传奇,单靠钱怎么可以赢得美人的芳心呢?还得看她对于顾客是否满意、对眼。

    不乐意见的,远远看一眼就撂到一边;喜欢见的,哪怕你就买了一瓶一块钱的矿泉水,也有人请你去她的闺房。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登上楼梯,进入那个很多人肖想过得地方。

    可即使这样,她也是卖艺不卖身的,客人欣赏她的美貌,沉醉于她百变的性格……唯独得不到她的身心。

    直到这一天,凌云南来到了城南酒吧,他是被朋友生拉硬拽来的,没来过这种地方的他拘谨又带着清高。

    看起来也是个俊俏的公子哥,身上还没沾染上有些富家子弟的纨绔,带着淡淡的书卷气,和灯红酒绿格格不入的气质一下子抓住了她的目光。

    于是乎,凌云南懵懵懂懂的走进了那间房门。

    余欢儿没有想到,这会是她悲惨命运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