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二

八毫克的中南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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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换了手机以后,我床头枕边的书就成摆设了。

    原来用的是诺基亚,除了可以上网之外,玩不了什么游戏,更看不了视频,所以我只能用它来看书。季羡林先生的散文,我几乎是用诺基亚看完的,还能复制粘贴一些重要段落和语句,闲时用笔另抄,还练了字。 季羡林是语言大师,算得上世界级大师,通晓吐火罗文,梵文,巴利文,还会德语,翻译了古印度史诗摩罗衍那。除过他的牛棚杂忆之外,其他的散文我基本算是拜读过。

    以前刚进恒力公司,我连手机都没有,后来买了一部小灵通,只能打电话发短信,那时候是我离开学校阅读最旺盛的时期。我记得自己一个月最少两本书。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杏林高浦的新华书店和夜市里的旧书摊。还记得在旧书摊上买了一本新华词典,买了一本中国文化概论,是一本自考的书。旧书摊我一直就喜欢光顾。人生里第一次外出西安市打工,住在工地上,在大明宫附近,晚上闲着没事出去转。因为工地上都是大人,他们出去不是喝酒,就是去看录像,要么去买茶叶和一些日用品。我不爱和那些大人一起,还因为我不爱凑热闹。所以只好一人去逛旧书摊。

    那旧书摊的位置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在天桥附近。一排摊位,卖皮鞋的,十块钱一双。烧烤的摊位搭着蒙古包一样的帐篷,阵仗最大,因为还摆了音响设备,一台点唱机一样的东西,可以拿了麦克风唱歌。下午摆摊的时候,老板会指示他手下的一个半大小伙,开腔练歌。那小伙穿白衬衫,领子立着,黑西裤,黑皮鞋,干净利落,人也长得帅气。一开腔,歌声飘出,就吸引很多人来围观。那时候我们还没下工,我站在四层高的楼房窗边看,真心羡慕这个小伙子的嗓子和胆量。那时候我刚出学校不久,社会上还没经历锻炼过。性格内向,害羞怕事不说,还经常木讷发愣。

    烧烤摊占了很大地方,后面的摊位只好往另外一侧挤。卖衣服的,短裤最多,因为是夏天,针对的又都是附近工地的民工。卖日用品的,什么指甲刀,袜子,钥匙扣等等。旧书摊在最边上一盏路灯下。一辆三轮车,上面放一块板子,板子上摆着书。盗版最多,盗版内容最多的是一些政治类和军事类的书。书名也叫的大气响亮,什么二战秘史国共对抗之中统特务头子戴笠的一生等等。那些书拿到手里,翻开,纸张发黑,虽厚但轻,就像一团晾干的抹布。错字漏字满目皆是。一页纸,两面都是字,相互映衬,重叠,不仔细看,就没法看。

    第二多的就是武侠小说。其实那时武侠小说已经没落了,没多少人看了。我初中时星期六星期天的大部分时间,就是看武侠小说。我运气好,村子头上我师傅家,有一套正版的古龙的小说。纸张硬朗,翻起来哗哗哗的响,字迹清晰,间隔合理,读起来舒服至极。后来我才知道,那也是一套盗版,不过算是盗版中的上品。因为古龙的作品从来就没有授权给大陆任何一家出版社。正式授权太白文艺出版社,才是前一段时间的事,版权现在在他的三个儿子手上。据说全套价格大概两千左右,我觉得不贵,很合理,对应着古龙先生的小说价值来说。

    那套古龙的小说,我一本不落,全部细读一遍。那时候我看书很快,一天一本,可以不吃不喝。记忆力也很好,细节可以过目不忘。书看完,还书的时候,和我师父聊上几句。说一些天马行空,甚至幼稚可笑的话,但都是心里的真话。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现实世界太过琐碎太多不如意,牵绊,藕断丝连的各种复杂关系,让你伸展不开,总感觉压抑憋闷,被束缚。但武侠的世界就不一样了,一刀一剑,凭着功夫,就可以行走江湖,浪荡天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天地任我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偶然还有红袖作伴,添香一侧。人生自此,夫复何求!

    我记得那时很多人冒充金古温梁,其他三人的小说我不敢说看了以后能发觉,但冒充古龙的小说,我看不过十几页,就能察觉这不是古龙的小说。古龙的小说有一大特点,就是语言简练但力道强劲。武打场面,三言两语一笔带过,多是心理描写。有时书中人物连刀都没拔出,胜负已分。再就是古龙小说,侧重兄弟情,而淡写儿女情长。女人基本没有好人,都是心怀鬼胎,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再就是古龙小说必有好酒美食。酒和兄弟情是古龙小说的基础。这两者往往是合并一体。楚留香和胡铁花,小李飞刀和快刀阿飞,张智霖扮演的陆小凤,一部电影里手持酒盅的镜头比比皆是。古龙本人就好酒,最后也是死在了酒上。他临死时,亲朋好友凑钱买了几十瓶的顶级xo,放进他的棺材,让他一路有酒相伴。有一挽联曰: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这是对古龙先生最为真实公道的评价。

    我那时候已经不再喜欢看武侠小说了,最多翻一翻,还是冲着那些稀奇古怪的作者的名字。

    旧书摊也有正版书,不是新的,是二手收购的估计。这些书的纸张就明显正常好多了。封面也规整漂亮多了。字体印刷清晰,排版间隔清晰明了,翻起来一股陌生的味道但熟识不再的手感。我记得我买了两本书,但现在只记得其中一本的名字叫第一次亲密接触,作者痞子蔡。这是我人生里第一次接触网络文学。开头的序就已经在说着网络文学的前世今生。现在还记得一个专业名词那时不理解,现在却天天与之发生关系,叫bbs。痞子蔡的一些文字就是在bbs上连载出来的,后来结集出版。

    书买完,就回去宿舍睡觉了。那时我年龄最小,包工头又是我们村的。所以我没有睡在正建的楼房里,而是睡在隔壁不远处的一栋房子里。睡在被窝里开始看。那本书看着看着,就入迷了。那种文字叙述,以及小说建构,从来没有接触过。小说架构,以及叙述手法,那时我还看不出来,体会不到,现在我还是迷迷糊糊的。但是那种文字风格,却是我很少很少能接触到的。干干净净,纯粹明快,幽默感十足,故事里大部分讲爱情和一些兄弟情,很好理解。以前我看的一些书,太大部头,有些甚至深奥很难理解,没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和知识背景,看不太明白。但那时我虚荣,为了显摆自己,看过什么红与黑,司汤达的。看过傲慢与偏见,比前一部好懂。看双城记,巴黎圣母院以及托尔斯泰的复活等等,几乎没有一本看懂。还有一部呼啸山庄,开头我就没看懂,但是我愣是逼着自己把它看完了。因为记忆力好,跟人聊起时,虽然聊不出个人观点,但我可以复述某些片段,那就足够吓人了,也满足我的虚荣心。痞子蔡的小说,算是我第一部看的明明白白,理解的很透彻的一部小说,我更喜欢那种文字风格。后来我反复阅读,没事的时候还抄写一段,就是想要体会那种语感,给自己一些行文写字时的灵感。

    西安的活没干完,工程就出问题,烂了摊子。我领了二十块钱车费,用蛇皮袋子装了我的被褥,打道回府。

    到了家里,无所事事,无聊的要死。每天晚上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偷着抽烟,看书,实在难受,就练毛笔字。所有的旧书和旧报纸都被刷完了,就开始在墙上写。写什么宁静致远,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等等。第二天,我妈进房间一看,腻子刷的白墙被我写的五麻六怪,乌起码黑的,就拿了扫床的笤帚疙瘩,一顿暴打。我那时心烦意乱,根本就不反抗,我妈打着打着,就觉得没意思,觉得我屁股上的肉和脸上的肉一样糙了,说白了就是不要脸了。

    那一段时间,我是白天颓靡不醒,晚上精神异常。整晚拉着灯。心情平静的时候就看书,收集的所有书,一本一本重看。我记得把一本红军历史的军事书,连看了三遍,划划点点,还做了一些笔记。还有一本周恩来总理的诗集,那本书是从后往前翻着看。里面有周恩来总理年轻时的照片,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身的正气。对比对比夜猫子状态下的我,就自惭形秽,自卑了许多。这几本书是邻居我姨夫收拾家里的时候,翻出来的,特意叫我过去看,问我要不要。那时正是需要看书来消磨煎熬时间,所以全部收下。

    我这一时期的藏书,就已经接近五六十本了。各种方法收集来的。有些是偷得,主要偷我小姑夫家的书。我姑父现在说来,那时算农村的精英,知识分子。大量的藏书,就十万个为什么全套的,在当时的农村甚至现在的农村来说,都稀奇难得。我记得我拜年的时候基本就是在他家放书的那个房间待多半天的时间,下午临走时,偷空摸进去,往怀里藏一本。然后若无其事的就往外走。后来我记得我表姐过节来我家的时候还要我还书。我只好假装说丢了。后来再偷,就难了很多,因为我表姐已经开始防范我了。后来我第二次去西安打工,在南稍门的一处工地上当水电工,晚上休息的时候就出去外面旧书摊和书店里逛。记得在一家书店里翻看书的时候,就巧遇到了我表姐,她在那家书店里打工。我记得偷得最后一本我姑父家的书是一本拳谱,拳名叫功力拳。我还领着我们村很多小孩练过一阵,记得最清楚的招式就是白鹤亮翅。这个招式符合那时的武侠剧,就练的越来越带劲。

    后来我所有的书被我一发小借去三分之一,那时他在外寄读,后来就被弄掉了。我记得他很不好意思跟我说,因为他知道我爱书如命,不知道跟我怎么交代。我听了他的解释,没有发火,因为事已至此,发火已经没用了。况且我的藏书里,就有他赠送的傲慢与偏见,所以我开不了口数落人家一顿。

    往后的日子,我喜欢读书的毛病,病的越来越重。因为走上社会,自己挣工资有钱了。所以喜欢什么书,就可以买什么书。在厦门待了六年有余,书买了百本有余。每次搬家,几乎就是在搬书。看着场面挺壮观带劲,特别是陌生人看你的眼光,虚荣心大大的满足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羡慕嫉妒恨的眼光,那是一种鄙视无视加蔑视的眼光,潜台词就是:你看这傻逼,买那么多书,搬家累的跟狗一样,这哥们难道不知道现在有一种书叫电子书,打开手机就能看。无语沉默状以对之。

    后来我开始用诺基亚,可以上网看小说。但是一直不习惯,因为看纸质书,可以用笔划拉,圈圈点点,做一些注释和重点划分。将来有用时,可以很快找到。后来手机功能就有了复制粘贴,凑合会用,就开始慢慢习惯了。但依然不怎么习惯,主要是盯着屏幕时间长了,眼睛发酸。字太小,翻页又要缓冲,还很频繁。所以手机上看书,我只有在上班无聊时才会看一下。基本也就是看一些新闻之类的,很少看整部的小说或是散文等等。碰到好的书,我只看几页,就强制自己退出不再看下去,因为我觉得这么好的书,只能看纸质的书,就是掏钱,也是心甘情愿的。其中滋味,说不明了,各有各的理由和偏好。就高尔泰的草木连天,我在电子书只看了几十页,就不再看了,已经把它添进了我今年要看的书的书单里。

    我用的小米手机是小米系列最便宜的那一款红米,结果它的功能强大到与我前一部用的诺基亚相比,简直就是苏日之间的诺门坎战役。苏军的现代化部队,大集团军作战,把日本打的找不着北。我就是这种感觉。无论你上厕所还是躺在床上准备消磨时间,这手机都可以为你服务。看视频,玩游戏,各种软件,天天在商城里更新上架。那种诱惑,实在抵挡不住。虽说几本新书,还是大家名著,散发着淡淡香味,就在我鼻子跟前,眼睛下面,但我就是视如无睹。插着耳机,旁若无人,一身肥肉在被窝里笑的乱颤。

    每每几个钟头的时间就被手机占用,完了就开始懊恼,恨自己没有定力,自控力太差。走到卫生间镜子前,开始抽烟反省,重新整定计划,想着怎么与手机尽早脱离这种暧昧关系,重回书本怀抱,希望她念我悔过之心,再次打开纸质书本的奇幻世界,让我自由行走,无拘无束。

    在我回味西安那个旧书摊的时候,说过街头是卖皮鞋的,十块钱一双。在此警告大家,千万别买,听说那是那些摆地摊的人偷偷的在火葬场扒了死人身上的鞋子,偷着卖的。穿一次,倒霉一辈子。